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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四川省安全文明施工计价管理办法》与全过程造价疑难案例精讲

培训时间:
第一期:2024年11月20-22日 第二期:2024年12月4-6日
培训地点:
四川成都
课程价格:
¥1680
课程优势:
深入解析造价管理的复杂性,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掌握最前沿的市场趋势和技巧
报名电话:
028-65190300 1868255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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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基于新形势下全过程造价疑难问题精讲与新版《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编制规程》解析运用实操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施工现场管理的深度融合,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四川省概算、估算编制方法,统一概算、估算编制原则、编制内容、编制深度,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发布了团体标准《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程》(T/SCCEA 002-2024)《房屋建筑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规程》(T/SCCEA 003-2024)。

在建筑行业的激烈竞争中,掌控造价、避免风险成为每个项目成功的关键。现时工程造价与结算审计的挑战尤为凸显——设计更改、材料上涨、计价争议、款项纠纷等这些棘手的问题正考验着业内人士的智慧和应变能力。如何在风起云涌的市场中保持冷静,防范风险,处理纷争,掌握最新造价动态,确立明智的计价策略?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新课题。

工程造价管理不仅是核心技能,更是行业竞争的主战场。精确的预算编制、严密的造价控制、合同执行的精细化管理、以及结算审计的高效操作,构成了项目成功的四大支柱。

为实现各方合作共赢的梦想,我们将深入解析造价管理的复杂性,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掌握最前沿的市场趋势和技巧,特举办此次培训。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报名参加学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企业(工程承包、建筑施工、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招标办、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工程造价、招标代理等)总经理、总造价顾问、法务总监、总工程师、项目管理、市场开发、商务谈判、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成本管理等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相关的直线经理人等。

二、主要培训内容:

(一)新版《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解析运用;

(二)新版《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编制规程》解析运用;

(三)招投标造价疑难问题案例分析;

(四)合同签订造价疑难问题案例分析;

(五)履约造价疑难问题案例分析;

(六)结算造价疑难问题案例分析;

(七)财政评审阶段疑难问题案例分析;

(八)结算审计疑难问题案例分析。

三、主讲专家: 国内权威工程造价实操专家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

第一期:2024年11月20-22日 (20日下午13:00开始报到)

第二期:2024年12月4-6日   (4日下午13:00开始报到)

培训地点:成都明翰檀香花园酒店(成都蜀跃东路262号,地铁2号线茶店子站A出口旁)

五、学习费用

培训费RMB1680元/人,(含专家、培训、场地、课件、资料、午餐费等),其余食宿自理,可代为预定住宿,可现场缴费。

联系电话:江老师 18682552333(同微信)

附件2:培训内容

(一)新版《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解析运用

1.根据《四川省"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四川省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DBJ51/T196-2022),增加了"智慧工地“计取标准,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2.将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改为工程造价,方便费用计取,减少计价争议;

3.调整了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价费费率确定的方法,加大了现场评价费费率的适用范围,减少了因综合评价得分差异造成现场评价费费率大幅波动的影响使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费率更加切合实际;

4.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组成,增加了智慧工地等有关内容;

5.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在2020定额安全文明施工费调增的基础上,对部分专业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又进行了调增;

6.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须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和《四川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新版《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编制规程》解析运用

1.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与依据

2.投资估算文件组成

3.投资估算编码及项目划分

4.投资估算工程量计算深度要求

5.投资估算总投资组成与计算方法

6.设计概算编制原则与依据

7.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形式及组成

8.设计概算单元与概算编码

9.设计概算工程量计算深度要求

10.设计概算总投资组成与计算方法

11.设计概算总投资组成

12.工程费用计算方法

1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方法

14.预备费计算方法

15.建设期融资费用计算方法

16.铺底流动资金计算方法

17.调整设计概算

(三)招投标造价疑难问题案例分析

1.补充协议是否对签订前的已完工工程具有约束力?

2.当合同协议书、投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等构成施工合同的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应如何解决?

3.当招标策划出现错误,需调减项目实施内容时,应如何处理?

4.当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不对限额清单准确性负责,且中标人需完成基本工程量并承担所有风险(除合同约定调价外),应如何处理?

5.当招标限价较低,市场询价较高时,是否可以重新组价?

6.当总包合同规定勘察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承包人自行复核,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时,承包人应如何应对?

7.对于分多次招标的暂估价材料,若不同次招标的中标价格差异较大,应如何处理?

8.对招标清单中漏列专业工程暂估价费用,应由哪一方承担?

9.对于招标文件中未约定品牌的材料,事后确定品牌后,是否可以调整价格?

10.对于专业暂估价,建设单位要求承包人进行公开招标,而承包人希望邀请招标,应如何解决?

11.对于总价合同中的漏项和取消的项目,应如何进行结算?

12.如果单价合同中约定变更组价采用清单单价,但同一项目特征的清单单价存在高低差异,应如何处理?

13.如果招标时材料无品牌要求,但后期甲方指定了品牌,应如何调整?

14.如果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应如何处理?

15.如果招标文件中的某项费用定为0元,并且也按0元报价,能否按实际施工结算进行调整?

16.成像设备的控制价为600元,投标价为400元,但施工询价达到1000元,应当如何处理?

17.在单价合同签订时,能否将报价偏低的分部工程单独约定为总价计价?

18.在单价合同中,如果中标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总价与单价不符,应如何解决?

19.在单价合同中,若实际施工采用干作业旋挖+护筒成孔而非泥浆护壁成孔,是否需要根据实际施工方式调整并重新组价?

20.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投标时报的是钢管焊接踏板,但实际施工使用了厚钢板且图纸未变更,审计方不认可结算中的钢板踏板,竣工图也没有显示,该如何处理?

(四)合同签订造价疑难问题案例分析

1.承包人在索赔管理费用时需要提供哪些依据作为费用核定的支持?

2.当地勘报告出现错误时,如何调整清单项目特征?

3.当图纸缺失导致清单增列部分报价过高时,应如何解决?

4.当隐蔽验收资料与施工图不一致时,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对于尚未签订合同的增建工程,双方口头约定暂按原合同计价,此类情况如何处理?

6.对于增加价款的分部工程,应如何合规处理?

7.对于总价合同中的土石比和土石方单价问题,在现场实际土石比与合同差异较大导致总价被低估时,应如何处理?

8.二次深化设计产生的费用应如何处理?

9.工程未完工时,如何计费脚手架、垂直运输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

10.合同约定工程量变化不得索赔的条款是否有效?

11.将单价项目按总价处理是否属于清单计价方式的错误,能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2.经验证的高支模方案增加的费用是否应按照实际发生计算?

13.如果业主扣减了施工方使用现场砂石的费用,施工方是否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实际使用的砂石数量?

14.如何判断变更方案是否不合理或过度?

15.如总承包服务费未产生,且合同有预算包干费,按建筑面积计费是否可行?

16.若中标清单中的总价与单价不一致,在不同阶段发现此问题(清标时、合同签订前、合同签订后)应如何解决?

17.设计变更是否包含在风险范围内?

18.要求投标人在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的费用应如何处理?

19.一方因工程质量问题提出扣减工程量的主张是否合理?

20.在固定单价合同中,如果条款规定不允许通过签证和一般变更来调整价格,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这一点,这样的条款是否合理?

(五)履约造价疑难问题案例分析

1.不对分包单位进行退场处理且不重新招标的情况下,如何在不违反主合同的前提下调整材料价差?

2.不可预见的费用和风险是否能够以包干形式处理?

3.初期图纸未详细深化导致预估建筑面积较大、单价较低,图纸完善后实际面积减少,如何与劳务方解决原报价与现面积之间的结算问题?

4.对于甲供材料,是否需要计入损耗量进行扣除?

5.工程暂停两个月期间,现场保留人员和机械等待复工,但未能如期开工,大部分人员和机械撤离,仅留一人看守工地,如何处理相关费用?

6.固定价格包干的加固费用是否能够根据实际情况结算?

7.固定总价合同后有补充协议改为暂定价,金额不变,结算审核能否全部按照可调单价执行?

8.固定总价合同未完全履行时,应如何进行结算?

9.合同范围内的措施项目若有漏项,报价是否允许自行增加?

10.合同约定设计变更时措施费用不作调整,这种情况下应如何结算?

11.进度款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时停止,此规定是否适用于变更和签证费用?

12.如何处理人工消耗量不平衡的报价情况?

13.如何确定变更单价?是否受到《13清单规范》中15%限制的约束?

1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停工,乙方应获得何种赔偿?临建措施的索赔有何依据?

15.在定额控制价和清单招标项目中,电缆井项目的中标包干价显著低于预期,变更后尺寸缩小导致重新计算的定额成本增加,该如何处理这种价格差异?

16.在甲供材料结算过程中,能否扣减投标报价中的辅助材料费用?

17.总价包干合同中,土方外运按30公里计价,如果实际运输距离不足,是否可以调整单价或扣除相应的费用?

18.总价包干合同中,业主提供的土方价格是基于全挖全弃的情况,实际施工中有部分土方内倒,是否可以扣除相应的外运和回填费用?

19.总价措施费中未包含深基坑支护专项设计,该重大危险工程如何处理?若招标答疑阶段未提出相关问题,是否意味着投标报价已包含此类费用?专项施工方案的费用由谁承担及如何支付?

20.总价合同项目竣工后,审计要求超出部分不增加费用,而减少部分则扣除费用,此种做法是否合理?

(六)结算造价疑难问题案例分析

1.600万的土方工程暂估价被误写为60万,招标答疑期间已澄清真实金额。投标预算未包含此项暂估价,且中标单位未执行该部分工作,审计结算能否剔除土方工程费用?若能剔除,应扣除多少?

2.材料暂估价的项目,在报价时材料消耗量被低估而单价未变,导致综合单价偏低。结算时可否按实际消耗量和采购价重新计算?

3.当工程量减少但单价仍高时,结算应如何处理?

4.对于未经过招投标程序的部分费用,结算时应如何处理?

5.工程已验收合格,但实际施工与原设计有偏差,是否能够继续使用原投标单价?

6.建设方若未补充增建工程的招投标手续,而直接将其作为原合同的增项,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7.清单招标中陶瓷地砖已有中标价格,甲方要求乙方必须按照中标价购买指定品牌地砖,如80元/平方米,该如何处理?

8.缺乏详细招投标清单的情况下,应如何进行结算?

9.如果已签署《结算协议》,是否还能主张逾期竣工的违约金?

10.设计变更影响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费用,这部分成本应如何调整?

11.施工组织措施费的结算怎样才算合理合法?

12.市场材料和人工价格上涨导致实际造价超出暂定合同价,结算时应如何处理?

13.市场人工费与定额人工费之间的差异如何处理?

14.市政道路铺设沥青,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多年后二审发现厚度不符合标准,该如何处理?

15.图纸设计不够详尽,且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新增措施费应基于实际发生额计算还是按投标时的费率计算?

16.为保证承包方顺利进场施工,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及清除障碍,这是否构成索赔理由?

17.为获取施工许可证而签订的空白施工合同,后续双方对主要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如何解决?

18.项目特征不明确、缺少单位且投标时仅有一笔总费用,这种情况下应如何结算?

19.因缩短工期需增加脚手架用量,是否可以根据施工方案进行调整?若可调整,应如何操作?

20.总承包合同中未提及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公开招投标流程结束后,是否可以在签约时新增此类约定?如果可以,应如何具体操作?

(七)财政评审疑难问题案例分析

1.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范围是多少?如何计算材料价差变化幅度、调差数量和价格调整方式以及税金计算方法?

2.材料价格和现场管理费严重超出常规水平,应如何处理?

3.当双方对材料数量的计算标准有重大误解时,应如何解决?

4.对于低价中标部分,如遇变更,应如何重新计算价格?

5.钢板桩的租赁和摊销费用应如何考虑和处理?

6.工程红线以外产生的费用应如何结算?

7.工程量清单出现错误或遗漏的项目,应如何处理?

8.公路通讯管道工程定额存在两个版本,一个是工信部2008年发布,另一个是交通部2018年发布,应如何选择适用的定额?

9.公司内部竞标智能控制系统时,由于施工图深度不足导致分包报价偏低,实际成本远超预期,应如何解决这种差异?

10.固定总价合同下,地勘报告超出预期导致施工成本增加,应如何处理?

11.合同解除后,工程造价是以固定总价为基准还是可以按照工程所在地的定额计价?

12.合同约定了固定总价且没有招标清单,遇到问题该如何应对?

13.结算金额应以双方结算书为准还是以审计后核减的金额为准?

14.结算审核过程中,是否需要对原图纸中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核对?

15.解除协议后,产生的大量租赁费和管理费应如何结算?能否依据竣工图进行结算?

16.据实结算是否应根据实际人工和机械费用进行书面签证,或者根据信息价进行调整?

17.竣工资料提交给当地档案馆所产生的整理、扫描等费用应由哪一方承担?

18.临时设施费是否合理地参照当地信息价提供的指标来计算?

19.清单招标中措施费按建筑面积自报价,若污水处理池不计入建筑面积,审计时是否可以扣除其措施费用?

20.缺乏项目特征和具体方案的措施项目能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1.缺少投标时的材料消耗量数据,如何进行材料价差的调整?

22.如何准确计算误工时间和停工损失?

23.施工补充协议与备案合同不一致时,应如何进行结算?

24.因图纸错误导致的不平衡报价问题,在结算时应如何处理?

25.在材料调价差过程中,如何确定调差工程量?

26.招标清单中按项计取的措施费用能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27.招标清单中钢材Q345B与图纸一致,但信息价仅有Q235B。若按Q235B报价且相关单位同意调整材料差价,结算审计是否会认可这种调整?

28.总价合同中要考虑的范围如何界定,索赔时应如何操作?

(八)结算审计疑难问题案例分析

1.安装消防管时,甲方提供需加工的管材,认为加工属于安装范畴。技术标中列出了加工设备,乙方则认为应提供成品管。如何解决此分歧?

2.当图纸量小于招标量时,应按哪种方式结算?

3.地下室整体加深2米后,甲方不同意承担费用,声称局部处理即可。加深导致结构不满足设计要求,如何处理?

4.调整材料含量进行报价是否会导致投标无效?

4.固定总价合同下,若招标图纸与竣工图纸存在差异,是否应调整或扣减工程造价?

5.固定总价合同中,桩基施工记录能否作为结算依据?

6.合同约定以审计部门的审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这个结果能否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7.结算时,审计单位拒绝调整人工费标准,如何应对?

8.面对信息价高于市场价格的情况,能否按市场价进行审定?

9.签证单已获监理和建设单位确认,但审计方质疑工程量过大,如何进行结算?

10.清单特征中的“见设计图纸”表述是否构成漏项?

11.清单项目特征相同但报价不同,应如何解决?

12.清单与图纸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

13.如果增建合同以定额为依据,咨询方对变更项单价的审核是否正确?如果是原合同,单价又该如何确定?

14.如何处理暂估材料量调整后的计量问题?

15.审计方能否修改预算单价和合同总价?这是否违反合同原则?

16.审计方因施工方式与投标不一致要求重新组价是否合理?

17.施工保温层厚度增加导致结算价上升,审计方因此要求重新组价,如何处理?

18.施工合同与中标合同在工程价款上的不一致性是否构成违规?

19.实际施工方法与清单描述不符,这是否构成工程变更还是仅是施工措施的变化?

20.投标时的取费标准在审计过程中能否被调整?

21.土方开挖外运严重亏损,是否有调整的可能?

22.未形成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是否应按漏项处理?

23.隐蔽工程验收后,审计方能否要求破坏性试验并据此扣减费用?

24.在结算审核中,能否以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基础进行审减?

25.暂估价在认质认价后,结算审计是否有权推翻?

26.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项目需具备沥青砼拌和站资质,但招标控制价未包含相关费用。投标文件也未列明此项费用,结算时是否可以扣减?

27.针对不平衡报价,重新调整计入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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